2016年3月25日 星期五

20160325 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判四年

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味全公司混油案,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、總經理張教華、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等13人以及味全公司,被控詐欺、虛偽標記、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,今天下午3點判魏應充4年,可上訴。


頂新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去年11月在頂新劣油案,遭彰化地院判決無罪,經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;味全混油案則由台北地院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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